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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房地产调控:二套房首付不低于50% 房企及中介违规 顶格处罚

发布时间:2017-03-30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3月28日晚,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具体举措包括:

  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已拥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取得本市五城区购房资格;新建商品住宅项目首次开盘申请价格备案按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项目备案均价确定首次备案价格;本通知从2017年3月29日起实施。

  记者了解到,为严格执行福州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按照福州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福州市房管局、市物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联合成立4个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队。即日起,执法队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市场巡查整规和综合执法行动,重拳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曝光,顶格处罚。

  综合执法队将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垄断囤积房源,操纵市场价格等九种行为。同时,严查房地产中介诱导协助交易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低报房屋成交价格,偷逃税款,赚取非法利益等十种违法违规行为。(海都记者 王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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