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发布了《2022年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2022年,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6054.3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3.2%。其中,住宅销售面积4359.2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2.1%。
公报数据显示,初步核算,福建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3109.85亿元,比上年增长4.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076.20亿元,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25078.20亿元,增长5.4%;第三产业增加值24955.45亿元,增长4.0%。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8%,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7.2%,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7.0%。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26829元,比上年增长4.3%。
《公报》显示,2022年全年,福建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5515.45亿元,比上年下降11.0%。其中,住宅投资4112.37亿元,下降9.8%。全年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5.06万套,基本建成4.8万套。新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18.6万套(户),基本建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4.8万套(户)。
2022年年末,福建常住人口418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937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 70.11%,比上年末提高0.41个百分点。全年人口出生率为 7.07‰,人口死亡率为6.52‰,自然增长率为0.55‰。年末户籍人口数为3961.5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5.7万人。
在居民收入和消费方面,《公报》显示,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118元,比上年增长6.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1%。按常住地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87元,增长7.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3817元,增长5.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3%。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15,比上年缩小0.05。全年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0042元,比上年增长5.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7%。按常住地分,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467元,增长6.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2%;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5692元,增长5.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2%。(记者 陈青松 陈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