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住房用作长租房,福州被列为全国首批试点。
11日,国内财经媒体传出消息,央行已批复总额1000亿元的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支持8个试点城市购买商品房用作长租房。福州和天津、成都、青岛、重庆、长春、郑州、济南作为首批试点城市。
记者从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早在去年4月1日,福州市的相关方案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报送中国人民银行。目前,福州市对该方案进行了落实、落细,全市范围内超过7200套存量房近75万平方米,获批授信贷款。
“为充分利用央行支持政策,盘活存量房、获取试点贷款资金,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房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土地发展中心、市左海集团、市城投集团、市新区集团等,以及国开行、建设银行等金融单位,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市房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去年4月,市房管局明确首批清单,同步对接市左海集团、国开行福建分行。首批房源清单确定后10天内率先实现首笔资金4.89亿元快速落地。该笔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当时在全国范围内单笔金额最大的试点城市贷款。
下一阶段,市房管局将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精准对接”原则,持续推进金融支持市场化批量收购存量住房工作,满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记者 江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