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把这本证办下来了!心里很踏实,有了它,以后家里想要做点小生意,甚至以后儿女继承都更方便了。”近日,拿到“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书后,晋江英林镇的孙鸳鸯老人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据悉,这是晋江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发出的第一本“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书。
早在1998年,孙鸳鸯一家就申请登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但因为其加建至2层的石头房总面积超过600平方米,不符合当时相关规定要求,其房屋一直未能登记颁证。
近年来,自然资源部持续推进全国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如今,孙鸳鸯的房子有了“身份证”,被赋予了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
“本次晋江出台相关落地政策,旨在解决全市农村不动产无权属来源、面积超占等历史遗留问题。”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吕少欣介绍,《通知》明确,对于之前农村虽有审批手续,但因超层数、超面积未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部分,可以在不动产证上以阴影面积明示标注。同时,将1987年以前无权属来源宅基地确权登记审批主体下放至镇街一级,实现审批再提速。
据统计,新政实施后,晋江预计可增加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约4.6万宗。“本次登记颁证工作除证书工本费外,不收取其他费用,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按1宗抵押登记80万元计算,预计可撬动价值368亿元的农村‘沉睡资产’。”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翁信托算了一笔经济账。
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于依法保护农民财产权益、夯实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基础、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以及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将加快登记颁证工作,尽快实现登记业务批量受理、集中公示、颁证到户,力争实现“应登尽登、应发尽发”。(记者 阙杨娜 通讯员 魏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