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美化辖区环境,提升辖区市容环境整体形象,昨日,晋江西园街道对辖区出现的乱倒垃圾、占道经营、乱张贴广告、滴洒漏等10起违反《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和处罚。
10起案例具体为:3月3日,刘某在霞浯社区刺墩停车场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50元;3月4日,黄某在赖厝社区闵兴楼旁边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50元;3月6日,赖某在赖厝社区轻工学院对面人行道占道经营,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100元;3月8日,赖某在赖厝社区学园路轻工学院对面占道经营,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100元;3月8日,姚某在赖厝社区学园路轻工学院对面占道经营,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100元;3月11日,郭某在赖厝社区恒信珠宝店门口乱张贴广告,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500元;3月11日,杨某在赖厝社区恒信珠宝店门口乱张贴广告,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500元;3月20日,罗某在双龙路西园街道赖厝社区路段“滴洒漏”,被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处罚款800元;3月20日,杜某在双龙路西园街道屿头社区路段“滴洒漏”,被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处罚款800元;3月21日,龚某在晋明路西园街道车厝社区路段“滴洒漏”,被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处罚款800元。
西园街道综合执法队负责人表示,希望广大居民积极宣传环境卫生知识,争当“洁净家园”宣传者、践行者、监督者,共创干净、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记者 王昆火 通讯员 林良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