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市一棚户区搬迁指挥部干部朱杰在任两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伪造虚假动迁房屋手续,单独骗取棚户区改造安置房5套,帮助他人骗取16套。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终审以贪污罪,判处朱杰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
法院认定,2007年至2008年间,被告人朱杰在担任抚顺市新抚区华山棚户区搬迁指挥部办公室协议组组长期间,负责动迁居民的签订协议工作。她与李某某(另案处理)合谋,李某某负责办理产权单位的弃管房手续,朱杰负责提供房源信息、履行资格审核、确认程序、签订协议、选房等动迁安置程序。其间朱杰采用冒用他人身份的手段,骗取棚户区改造安置房5套,帮助李某某骗取政府棚改安置房16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