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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不动产局暂未成立 实质登记还需时间

发布时间:2015-02-27  来源:南京日报  

  昨天,就即将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记者围绕市民关心的热点话题在本地进行了多方采访。

 

  南京实质性登记还要等一段时间

 

  《条例》是自3月1日起施行,这是否意味着,南京从3月1日起就要立即开始对不动产进行登记?

 

  “目前还没实质性的进展。”市国土局相关人士介绍,不动产登记涉及众多部门,工作难度非常大,南京专门的不动产登记局尚未正式成立,级别、人员、编制等都还没有定论,全国的不动产登记细则也尚未出台,因此进行不动产实质性登记还要等一段时间。

 

  记者采访中获悉,去年5月,省国土厅已获批设立不动产登记局,专门负责整合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

 

  我省推动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主要有四大特点:成立了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协调小组;按照编制随职能走、人随事走的原则,在省国土厅设立“不动产登记局”,地籍管理处改为在登记局挂牌;积极推进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适当加强不动产登记力量。

 

  但目前,我省除了徐州于今年初在新城区启动了不动产登记工作以外,其他城市都还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并未出现明显的“抛房潮”

 

  外地多个城市近日传出消息,随着《条例》施行进行倒计时,二手房市场出现了“抛房潮”。南京有没有也出现类似的“抛房潮”呢?

 

  记者昨天在365地产家居网上搜索发现,最近每天都有1万多套二手房挂牌,其中总价300万元以上的房源至少有一两千套。“虽然我们要等到年初十才开门,但从年前的统计数据看,该抛的早就开始抛了,最近应该已经没有明显的‘抛房潮’了。”我爱我家市场营销部经理胡涓涓分析,因不动产登记而抛房的主要是两类人,一是担心反腐被查,二是担心征收房产税。由于不动产登记已经传了好长时间了,所以“抛房潮”早就陆续释放了。

 

  《条例》将遏制楼市投机性需求

 

  南京林业大学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孟祥远认为,《条例》的施行有利于进一步摸清全国不动产“家底”,为相关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条例》其实并没有专门针对反腐和降房价,但会遏制房地产投资投机性需求,尤其是减少官员买房中的腐败现象,有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孟祥远分析,《条例》对楼市的影响更多在于心理预期层面,实际影响并不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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