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算把这本证办下来了,现在心里很踏实,有了它,以后家里想要做点小生意、儿女继承都很方便。”近日,英林镇的孙鸳鸯老人拿到了“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书,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据悉,这是晋江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出台后,颁发的第一本“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书。
原来,早在1998年,孙鸳鸯一家就申请登记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后来加建至2层共600平方米的石头房,但因总建筑面积不符合当时相关规定要求,房屋一直未能登记颁证。
孙鸳鸯此次能顺利办理农村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书,得益于自然资源部持续推进全国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也就是说,孙鸳鸯的房子有了“身份证”,被赋予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
“和过去不同,晋江出台相关落地政策旨在解决全市农村不动产无权属来源、面积超占等历史遗留问题。”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吕少欣介绍,比如,对于之前农村虽有审批手续,但因超层数、超面积未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部分,在不动产证上以阴影面积明示标注;将1987年以前无权属来源宅基地确权登记审批主体下放至镇(街道)一级,实现审批再提速。
据统计,新政策实施后,晋江预计可增加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总数约4.6万宗。本次登记颁证工作除证书工本费外,不收取其他登记费用,减轻了群众负担。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翁信托算了一笔经济账:按1宗预计可抵押登记80万元计算,可新增撬动368亿元农村不动产沉睡资产。
规范开展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对于依法保护农民财产权益、夯实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基础、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以及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将加快登记颁证工作,尽快实现登记业务批量受理、集中公示、颁证到户,力争实现“应登尽登、应发尽发”,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记者陈云青 通讯员魏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