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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工业及仓储用地改造管理办法 1月15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4-01-03  来源:厦门晚报  

  集约高效利用好每一寸土地,是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必然要求。为规范工业及仓储用地改造,有效引导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城市更新和高质量发展,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厦门市工业及仓储用地改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24年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鼓励改造为民生补短板项目 不得改造为商品住宅

 

  《办法》从激发市场活力、完善片区配套服务水平角度,在符合规划、建筑结构、消防、生态环境和行业规范等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工业及仓储项目改造为教育、医疗、养老托幼、体育4类补民生短板项目。是否属于教育、医疗、养老托幼、体育4类补民生短板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按文件规定审查认定。

 

  按照规定,位于市级(含)以上政府批准设立的软件研发、文创专业园区的,可以分别改造为软件研发、文创类项目;经认定为低效用地的,可按国土空间规划的用途进行再开发,改造为商业、办公、酒店等经营性项目。

 

  改造为软件研发、文创类及其他经营性用途项目的,由属地区政府(管委会)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产业审查认定,严格执行产业准入、园区(或片区)管理等相关要求。

 

  《办法》提出,工业及仓储项目不得改造为商品住宅项目。

 

  加快盘活存量土地房产 优化规划功能完善配套水平

 

  《办法》适用于本市工业用地控制线范围以外的国有建设用地中的工业及仓储用地,包括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及前述功能的混合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按规定申请对原用地及宗地内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改造。

 

  市资源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印发后,将规范指导厦门工业及仓储项目土地用途变更和建筑功能临时变更办理程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工业及仓储存量土地房产盘活,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优化城市规划功能,完善配套服务水平,补齐民生短板,激发片区活力。

 

  据悉,《办法》立足我市实际情况,从变更后的用途、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等方面,提出工业及仓储项目用途变更的具体意见和要求。

 

  关键词解析

 

  土地用途变更是指经批准变更土地用途,并按照新的土地用途和规划条件使用的行为,原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不变。

 

  建筑功能临时变更是指保持原土地用途、土地使用年限不变,利用存量工业及仓储房产发展本《办法》支持的产业、行业的行为。建筑功能临时变更有效期为5年,且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记者 林依文 通讯员 刘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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