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批再次优化。近日,市资源规划局出台《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细化审查内容、简化申报材料,为服务全市经济大局提供资源要素保障。
通知明确,对于建设项目在预审阶段涉及规划土地用途调整、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情形的,无需提供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省级政府出具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认定意见等材料。对于建设项目原已通过用地预审,但在用地报批阶段申请用地的总面积及范围与原预审不一致的,不再重新申请预审。
此外,属于单独选址的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涉及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按规定编制节约集约用地分析专章,无需再单独提供踏勘论证、节地评价等相关技术报告材料。(记者 袁舒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