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源信息虚假、低价房源“钓鱼”、双方议定成交后发现房源被限制交易……二手房交易中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交易风险如今有了“紧箍咒”。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日前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即日起在漳州芗城、龙文两区试运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和房源核验信息系统,二手房租售房源需先行完成房源核验后才能发布并交易。该系统将于11月20日起在全市正式启动。
据悉,房源核验是指通过漳州市房屋租售一体化平台对房源发布主体、房屋坐落、建筑面积、是否抵押登记及查封登记等房屋基本信息进行核验,并赋予房源核验码。房源核验码相当于“通关文牒”,证明房源真实有效。根据《通知》,未经房源核验的房源信息不得在各房地产互联网平台发布,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为房屋所有权人提供免费的个人房源核验服务。
此外,《通知》明确,漳州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的存量房交易,需主动向交易双方明确告知交易资金监管事项,交易双方选择相应的监管银行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漳州还启用新修订的《漳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漳州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增加了居住权、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信息等相关条款,并通过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备案。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进一步加强对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经纪市场秩序,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严厉查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签订“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我市将采取约谈、通报、暂停网签权限、列入行业惩戒名单等措施进行严肃处理;对制造和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移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处理。(记者 蔡柳楠 通讯员 马骏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