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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城区保障房条件再放宽 应届大学生可申请公租房

发布时间:2016-03-30  来源:海峡导报  

  导报记者从龙岩市保障房管理中心获悉,今年,申请龙岩城区的保障房条件再度放宽,户籍、年龄、财产等内容较去年大“松绑”。

  据悉,关于龙岩中心城市主城区,划分范围与之前无区别,具体包括:东城、南城、西城、北城、中城5个街道全部行政辖区,及曹溪街道、西陂街道、铁山街道、东肖街道等76个村。

  此次“新政”,扩大申请范围,规定在当地累计缴满15年养老保险的市民,没有新罗区户口,也可以申请龙岩城区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驻岩部队干部、士官不受户籍、养老保险条件限制,可以申请经适房。

  同时,取消“在划分范围外的申请人,申请城区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必须取得新罗区城镇户籍满1年”规定,并规定没有新罗区户口,可申请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其他条件不变。

  另外,廉租房申请年龄不变,而单身人员申请经适房年龄下调,从之前的“须满23周岁,不区分性别”调整为“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即可”;而“申请公租房须满25 周岁”调整为“达到法定婚姻年龄至65周岁之间”。“新政”还对个人财产也有所放宽,规定拥有机动车辆(微型货车、低速货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除外)的,可以申请经适房,但不能申请廉租房、公租房。

  同时,全日制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和养老保险缴纳年限限制,只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满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在当地缴纳养老保险即可申请公租房。据悉,这在龙岩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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