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房管局公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方案(试行)》(本报15日4版曾作报道)。记者近日联系市房管局,就市民关心的部分热点问题进行解读。
问:新出台的政策与旧政策相比,有哪些变化?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一是住房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新政策将中低收入家庭、各类人才和新市民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根据不同收入情况、不同人才层次,分A、B、C、D、E等五类保障对象。与以前政策相比,增加了C和D两类保障对象。二是保障方式进一步优化。除了公租房保障外,新设立了安居型商品房制度,主要是限价商品房,面向在榕工作生活的无房群众供应,价格低于市场价20%~ 30%。三是审核效率进一步提升。通过优化审核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公租房申请审核时限相比以往将缩短一半以上。
问:申请的保障房主要有哪些?
答:主要有公共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但申请家庭不能同时享受两种保障房。
问:申请保障房是否需要有福州户籍,外地户口可不可以申请?
答:非福州市户籍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申请。
问:中心城区包括哪几个区?
答:新政策体系所指的“中心城区”是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
问:申请家庭收入怎么计算?
答:申请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为其家庭成员的年收入总和除以家庭成员数。公租房申请审核时,根据家庭人均年收入与福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比对,如2020年申请公租房,以福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福州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标准,具体金额可查询福州市统计局官网,届时申请公告将明确各类保障对象的收入标准。
问:以前参加过单位房改,去年把房改房卖了,还能不能申请公租房?
答:申请公租房,要求保障对象本人及其配偶没有享受过经济适用房、限价房、集资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如果享受过房改,即使房改房卖了,也不能申请公租房。
问:公租房到哪里申请?
答:今年我市公租房初步定于5月开始受理,A、B、E型保障对象,申请家庭可向居住地的街道(乡镇)提出申请,即将发布的申请公告将告示具体地点和需提交的具体材料,请申请家庭及时关注福州市政府官网或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C、D型保障对象的申请,申请家庭可关注人社部门的告示。
问:租赁补贴怎么发放?
答: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在资格登记后通过全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承租社会化租赁住房,经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备案后,由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按月发放租赁补贴。
问:申请限价商品房有哪些条件,到哪里申请?
答:限价商品房是指由政府组织提供,限定户型面积和销售价格,面向在我市稳定就业、生活的无房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户型面积为50、60、70平方米三种。我市限价商品房分两类:I型(人才)限价商品房,按该房屋市场备案总价的70%配售;Ⅱ型限价商品房,按该房屋市场备案总价的80%配售。限价商品房按项目申请,启动申请时将发布公告;符合条件的,可到居住地房管局申请。(记者 阮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