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南安市自然资源局成功出让位于石井镇的2020P03号地块,由泉州南翼港区发展有限公司以9.48亿元总价摘得,折合楼面价4575.8元/㎡,建成后商品住宅(毛坯房)最高销售均价为19800元/㎡。
地块编号:2020P03
地块位置:南安市石井镇菊江村
土地面积:90077㎡
用地性质: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出让年限(年):住宅 70 年、幼儿园用地50年
规划指标要求:1.0<容积率≤2.3,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起拍价:94600万元
销售限价 :19800元/㎡(毛坯)
其他相关要求
1.本地块采用“限房价、竞地价”方式拍卖出让,限定项目建成后住宅部分最高销售均价为19800元/平方米(仅指毛坯房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
2.该宗地项目建设单体质量要求须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及以上。
3.配建装配式建筑的比例应按照泉政办〔2017〕159号及南建函〔2019〕35号文件要求执行。
4.竞得人应根据《南安市民政局关于征求石井镇芦青水库北一号地块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意见的复函》(南民函〔2019〕156号)要求,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并移交石井镇政府统一调配开展养老服务。
5.土地出让溢价率超过100%且不到200%的,项目主体结构完工后受让人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溢价率达到200%以上(含)的,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受让人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
6.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移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南政办〔2019〕69号)、《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石井镇芦青水库北一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南资源规〔2019〕210号)无偿建设及装修幼儿园,幼儿园项目应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幼儿园装修标准应按照南政办〔2019〕69号文件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