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13个住房保障体系试点城市之一,我市于上周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方案》,引发市民广泛关注。
方案指出,今年起,我市将围绕构建“5(公租房五类保障对象)+N(安居型商品住房保障模式)”住房保障模式,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等四城区,每年安排供应6000套公租房。
那么,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申请过程中应注意哪些事项?就市民关心的问题,昨日,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解答。市房管局特别强调,今年我市公租房初步定于5月开始受理申请,限价商品房按项目申请,两类保障性住房在启动申请前,都将发布公告。
权威解读
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租房A型:
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福州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上年度福州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几类人员可以提出申请:
①具有本市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已满3年,在本市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
②在本市城区务工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4年,或属于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
③属于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的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
公租房B型:
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福州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上年度福州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在本市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几类人员可以提出申请:
①具有本市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
②在本市城区务工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3年。
③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含)职称或技师以上(含)职业资格的技能型人员,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
④B型保障对象的单身人员须年满30周岁。
公租房C、D型:
根据人才的不同层次,申请公租房的人才分两类。
一是C型保障对象,包括:在我市四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以及经地市级以上或我市县区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优秀人才。
二是D型保障对象,包括: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者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①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连续满12个月;②在我市四城区落户满1年。
公租房E型:
在我市四城区有合法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①户籍不在四城区,且取得我市居住证满1年或者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②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福州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上年度福州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限价商品房申请条件
限价商品房是指由政府组织提供,限定户型面积和销售价格,面向在我市稳定就业、生活的无房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户型面积为50、60、70平方米三种。我市限价商品房分两类:
1.I型(人才)限价商品房。按该房屋市场备案总价的70%配售。申请条件为:在我市四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以及经地市级以上或我市县区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优秀人才。
2.Ⅱ型限价商品房。按该房屋市场备案总价的80%配售。保障对象为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申请条件为:
申请人本人应具备本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居民户口,或在本市四城区连续缴交3年以上(含3年)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申请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未承租公有住房且自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五城区不存在房屋权属转移记录;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年满30周岁;离异人员,离异时间须满2年;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未曾享受过房改房、集资建房、解困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公房征迁放弃产权补偿安置等住房优惠政策。
限价商品房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保障性住房,购房人需用于自住,我市政策规定自取得房屋权属登记证书之日起10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保障家庭购买了限价商品房后不得新购买商品房,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商品房(含二手房)合同备案。退出承租的公租房后,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限价商品房。
释疑解惑
问:我市的保障性住房有哪些?
答:主要有公共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申请家庭不能同时享受两种保障房。
问:公租房到哪里申请?
答:今年我市公租房初步定于5月开始受理申请,受理前有关部门会发布公告。A、B、E型保障对象,申请家庭可向居住地的街道(乡镇)提出申请,即将发布的申请公告将告示具体地点和需提交的具体材料,请申请家庭及时关注福州市政府官网或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C、D型保障对象的申请,申请家庭可关注人社部门的告示。
问:以前参加过单位房改,去年把房改房卖了,还能不能申请公租房?
答:申请公租房,要求保障对象本人及其配偶没有享受过经济适用房、限价房、集资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如果享受过房改,即使房改房卖了,也不能申请公租房。
问:公租房保障形式有哪些?
答: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的家庭,A、B、C型保障对象可选择实物配租,也可选择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就是由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提供公租房给保障家庭配租的保障形式。租赁补贴,就是保障家庭自行租住社会化租赁住房后可领取一定金额的货币化租金补贴。选择实物配租的,根据房源筹集情况轮候配租,需要一定的轮候期。D、E型保障对象,采取发放租赁补贴形式予以保障,取得保障资格后即可申领。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在资格登记后通过全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承租社会化租赁住房,经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备案后,由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按月发放租赁补贴。
政策亮点
住房保障范围扩大
“为了广泛覆盖需要住房保障的群体,我市在制定这一方案的过程中,专门召开讨论的会议多达15次。”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有住房困难的城市奋斗者来说,最终制定出台的方案,是一个暖心的方案。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方案将中低收入家庭、各类人才和新市民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公租房保障对象,根据不同收入情况、不同人才层次,共分为A、B、C、D、E五类保障对象。和我市以前的政策相比,增加了C类和D类社会人才型家庭保障对象。
住房保障力度加大
每年6000套公租房、1000套安居型商品房,这是今年起我市的住房保障力度。数字的背后,体现出我市在打造幸福之城的过程中,用心解决“住房难”。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原来我市每年供应的各类公租房在2000套左右,今年的供应力度相当于原来的3倍。与此同时,我市正在加快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项目,就在前天,我市首幅集体租赁房用地拍出,而在今年1月,榕寓·战峰长租公寓项目启动建设,这将进一步扩大我市的公租房“房源池”。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两年开始我市推广的租赁补贴以及这次在方案中推出的安居型商品住房制度,丰富了住房保障的渠道,让住房保障对象有了更多的选择。
审核时限大大缩短
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局了解到,今年在保障性住房的审核环节,政府部门的服务将更加上心,办事效率进一步提升。
据了解,最早,我市公租房审核需要三四个月,近年来房管部门不断压缩审核时限,2017年时,这一时限缩短到了60个工作日。今年,通过保障性住房配置系统网络化及数字政务水平的提升,审核时限将缩短到20个工作日,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
(记者 李锦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