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印发《福州市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并开始实施。
根据该方案,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将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力争用3年时间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实施一批生态环境治理重点项目,集中解决一批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人民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山清水秀城美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和高颜值美丽福州样板。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并总体保持优良,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优于98.9%,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重点城市中保持前列;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主要流域国控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100%,Ⅰ-Ⅱ类水质比例稳中有升,小流域水质保持优良,不出现劣Ⅴ类水体。近岸海域优良水质(一类、二类)面积比例完成省下达考核目标。
为全面摸清环境问题,福州市将采取上级点、本级查、基层摸、群众报等方式,搜集突出环境问题线索,研究后列入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本账”。“一本账”实施分县区动态管理,由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向各县(市)区政府交办突出环境问题,督促指导属地政府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强化管理类、工程治理类、结构调整类、政策完善类等进行分类整治。精准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福州市生态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库,实现项目动态更新,滚动推进。
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快生态云平台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模块建设,实现监测数据、信访数据、问题清单、治理项目、资金投入等信息集成共享;提高各类环境问题、风险隐患的预警、预判、预报能力,实现问题查得清、项目进展看得见、整改成效可评估。
市生态环境局还成立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情况,研究问题线索列入“一本账”以及后续分类处理、成效巩固等事宜。(记者 何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