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出台《进一步优化土地开发相关政策的意见(试行)》,从5个方面12条政策措施强化要素保障,优化土地开发,提高审批质效,完善城市功能。
《意见》明确,在规划管控方面,进一步优化计容规则,放宽商业办公管控、允许设置跃层户型、统筹绿地空间布局。其中,住宅建筑外挑阳台面积总和拟从不超过套内建筑面积15%提高至20%控制;工业建筑层高上限由8米放宽至11米;住宅底层架空层高提高为3.0米~5.1米(原为2.8米~4.5米),酒店、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底层架空层高不低于4.5米(原参照住宅架空层执行),上述架空层设置为公共开放空间并对外开放使用,不计容。
同时,为满足市场多样性需求,结合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新出让的商业、商务办公地块,取消商业、商务项目建筑采用公共走廊方式布局的要求;办公建筑的最小分隔单元由“原则上每一分隔单元套内建筑面积按不小于300平方米管控”优化为“原则上每一分隔单元套内建筑面积按不小于300平方米管控,若确需设置套内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分隔单元的,每一分隔单元内不设置独立卫生间”。
允许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住宅套型及“立体生态住宅”设置跃层户型。跃层式住宅仅客厅可挑空,客厅上空楼板开洞面积最高按入户所在层的套型建筑面积扣除公摊面积、套内入户花园及阳台后建筑面积的30%控制,且挑空空间不超过两层,超出部分计算计容建筑面积,挑空空间高度超过两层的,按挑空面积的两倍计算计容建筑面积。
鼓励经营性用地与相邻的零星绿地、边角绿地等按一宗地统筹计算指标,统一设计,同步实施,两地块地下空间可统筹设计实施。
在出让合同方面,《意见》简化管理,明确配建建筑移交标准,鼓励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嵌入式服务设施;在保障性住房供地方面,坚持以需定建、应保尽保,允许配建一定比例的邻里商业。(记者 赖志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