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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一楼盘卖房称“买一层享两层” 业主装修时不让隔层

发布时间:2019-08-14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卖房时跟我们说‘买一层享两层’,我们就是冲着这个来的,现在却不能隔层。”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星光耀广场二期SOHO上月交房后,不少业主准备装修隔层,却被开发商和物业叫停。

  5米挑高的空间,不能隔层是不是很浪费?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星光耀广场一探究竟。

 

 

  业主

  开发商曾口头承诺可隔层

 

  星光耀广场二期位于安吉路旁,记者沿着城东万达地下停车场道路往里走,一块块写着“5米挑高 百变户型”、“买1层享2层 不限购不限贷”的巨幅广告一字排开。在售楼处,记者从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星光耀广场二期拥有18#和19#两栋SOHO,有多种挑高5米的房型可供选择。

  小石去年在星光耀二期18#楼购买了一套面积55平方米左右、挑高5米的商住房。“当时大概1.3万元/㎡,按照开发商说的可以做隔层,平摊后9000多元/㎡。”小石说,正因为如此,不少人觉得挺优惠的,纷纷入手,可到上个月交房后准备装修时,问题却出现了,“隔层装修方案刚送过去,却被物业和开发商告知不能做”。

  越来越多的业主被叫停隔层装修后,他们纷纷通过各种方式维权。上月底,星光耀广场销售部门负责人曾解释,他们并未虚假宣传,也没有禁止业主隔层,已在和原设计单位联系,隔层审批工作正在“走流程”。而昨日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回复称:“我们对外都是按产品现状来销售,没做过套内可以做隔层的承诺。”

  对于这种说法,小石表示,当时开发商对很多业主都做过口头承诺,但合同里没有体现,“即便没有承诺,那些广告牌宣传又是怎么回事”?

 

  住建部门

  隔层存隐患,建议出新设计图纸

 

  对此,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接到多名业主投诉,其解释:“规划部门审批的图纸本身就不包括隔层,因此,无论业主做任何形式隔层,都属于违规装修,已责令相关施工停工。”

  该负责人介绍,改变房屋格局必须考虑到房屋承受力,“一个平层有多个要隔层施工的单元,整栋楼近30层,增加的重量非常巨大,如果用混凝土隔层,需要把大量钢筋凿进承重墙,将严重影响整栋楼的结构安全和承重力”。该负责人建议,开发商可找不低于原设计单位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正规的新设计图纸,再向规划部门报批,在保证楼房安全的情况下进行隔层改造。

  昨日,记者从19#楼业主王先生处获悉,目前有部分业主开始倒板,但也有业主考虑到安全问题,迟迟没有动作。

  “开发商说在争取批文,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到,他们没有明确同意可以施工,只是要求业主倒板、铺钢筋和做钢结构时,钻孔处应在承重梁上以保证房屋整体结构安全。”多名业主告诉记者,开发商习惯用“口头协议”或“口头承诺”,从刚开始称可隔层,到目前对一些施工行为的默许,都没有体现在正规合同中,对于今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大家都没底。

 

  律师说法

  合同最好明确“享2层”的具体内容

 

  对此,福建致理律师事务所蒋宏斌律师认为,双方有口头协议“买1层享2层”,可作为双方买卖合同的补充,这样的约定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是有效的。

  蒋律师解释,根据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目的、性质来看,应该是指购房者只用买一层楼的价格就可以享有两层楼,但开发商在交房时只交付一层楼,实际上业主在加装隔板的时候就要涉及房屋的建筑结构问题及相关的政府部门监管的事项,根据现行的相关规定,业主在自己的房屋内如何进行装修,只要不影响他人的房屋安全(如漏水、造成他人房屋损坏等)、不占用公共部分、不损坏该建筑物的整体结构(如承重墙、承重梁),任何部门、个人都无权干涉。而目前政府部门要求业主停工,应是考虑装修时可能造成整幢建筑物的结构损坏或者占用公共部分,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就不会享有当初开发商承诺的“买1层享2层”。

  造成这样的结果,实际上是开发商与业主没有明确“享2层”的具体内容。对此,蒋律师提醒,如果买卖双方对于类似“享2层”是具体如何建设(如使用的建材、楼高多少、隔板位置等)进行约定,就能减少类似的纠纷。

(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紫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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