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惠自然资告〔2019〕18号)
经惠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惠安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具体用地范围、其他规划条件详见规划红线图及惠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惠住建〔2019〕129号文件。
二、建设期限
2019拍-7#地块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二年内竣工。
三、竞买人资格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县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规定参加竞买,只准独立竞买。
竞买申请人须出具承诺书保证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属于房地产开发贷款、银行理财、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涉及购地的全部资金均为本单位(人)合规自有资金。如该地块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书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四、缴款期限
本次宗地出让成交后,竞得者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成交价款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
五、有关事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者,不设有政府保留价。
采用“限房价、竞地价”方式拍卖出让,项目建成后住宅部分销售平均控制价格为6300元/平方米,以上控制价指毛坯房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宗地成交后,以上优化出让方式内容列入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合同》条款。
当土地出让溢价超过100%的,项目主体结构完工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当土地出让溢价率达到200%以上(含)的,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 。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若干意见(2018-2025)的通知》(泉政文〔2018〕87号)要求, 2019拍-7#用地建设单体质量要求须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及以上。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意见的通知》2019拍-7#用地内商品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面积应达到商品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0%以上。
在竞得者缴清全额土地成交价款后10天内由惠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按现状净地条件交地。
本次出让地块竞买人应自行现场踏勘拍卖地块。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公告内容若与拍卖文件内容不一致,以出让文件为准。竞买人可于2019年6月19日后到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七、本次出让活动按照 “网络报名,现场审核,现场交易”组织拍卖,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如电话、邮寄及口头等)的竞买申请。所有竞买人必须通过《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按系统要求进行注册登记、提交申请,并按公告通知时间携带相应申请材料(应与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相符)准时前往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结束后随即进行现场拍卖交易。
竞买人在提交注册信息资料之前,须详细阅读《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网站上的《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须知(试行)》、《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络报名,现场审核,现场交易”规则(试行)》、竞买人操作手册,以及本公告和有关法律法规。竞买人对出让交易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向出让人咨询;对宗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在网上注册提交竞买申请前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意见。竞买人提交注册信息后,视为对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出让交易文件和宗地现状无异议。
八、网上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缴纳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起至2019年7月9日8:50(保证金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九、拍卖时间与地点
1、资格审核及拍卖时间:2019年7月9日9时。
2、资格审核及拍卖地点: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2楼)。
十、竞买报名网址: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从福建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相关系统中链接网上交易系统http://zrzyt.fujian.gov.cn)。
拍卖文件获取网址:惠安县人民政府网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惠安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201室
联系人:陈先生 杨小姐
咨询电话:0595-87328893
惠安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