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互联互通,合并办理或并行开展相关环节,压减部分程序,清晰界定“其他必要材料”,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构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今年12月底前,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这是我市日前出台的《石狮市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施方案》中明确的。
根据《方案》,我市将夯实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和实现信息互通共享,2019年年底前,实现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存量现势登记数据清理、关联挂接、补录补测、整合入库与更新汇交工作;2020年6月底前,完成城镇存量历史登记数据整合汇交工作,基本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与自然资源、公安、民政、住建、市场监管、法院、税务、银保监、公证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等相关部门互通共享。
我市还将优化“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模式,在2020年6月底前,推动实现实体大厅的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办税缴费“一窗受理”向“网上大厅”延伸,推行线上统一申请、部门联网审核、网上反馈、现场核验、一次办结,提供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办税缴费和网上开具电子证明等服务。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将不动产登记服务场所延伸至银行网点,申请人可以在银行现场签订抵押合同的同时提交抵押登记申请材料,通过网络传输至不动产登记机构,无需当事人再到登记机构提交申请。
《方案》提出,要推进流程集成和人员集成,加快统一因改革涉及的“事”和“人”。在精简环节、优化流程上,以自然资源部印发的流程图作为重要参考,结合本地实际,区分个人、企业、机关单位3类办事主体,分门别类设计好流程图,明确材料清单、流程环节和办理时限,打通部门之间或部门内部共享通道;深化改造“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推动“多测合一”,优化测绘成果获取方式;积极探索推进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等相关联登记事项一并申请、一并受理与审核,打造“最多跑一趟”集成服务包。在精简申请材料上,进一步清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各类繁琐证明、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对无法律法规等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在不动产继承登记中,申请人需提供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出具,必要时候登记机构应进行核查。对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逐步推广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材料或信息能够直接通过共享交换平台提取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提取后不得用于不动产登记之外的其他目的。对非因权利人原因发生的不动产坐落、地址变化,需要变更登记的,由政府相关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和内部协调方式处理。在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上,将涉及不动产登记中各部门交叉办理相关事项的有关人员集中办公,可以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各相关办理事项,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人工分发各相关部门分别办理,同一个窗口发放办理结果,确保让企业和群众在同一窗口交一套材料,一次录入数据,房屋交易、办税缴费、不动产登记事项并行办理,实现“进一扇门,办多件事”。(记者 许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