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南安市住建局获悉,该市正式下发《南安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丰富南安住房保障体系。
根据《实施意见》,本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申请对象为:户籍所在地为南安,并且轮候2年(含)以上未获得实物配租的家庭,或被认定为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符合条件的家庭,可携带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原件),向街道办事处提出保障申请。
此外,正在享受廉租房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统一转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对象,并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租赁补贴额度为补贴标准(根据家庭类型确定)×补贴面积(标准补贴面积—保障家庭自有住房面积)×补贴系数。
近年以来,南安市扎实推进落实住房保障相关工作。2019年,该市保障类安居工程项目累计已完成投资44.48亿元,占项目计划总投资的103.3%,共为128户中低收入家庭发放廉租租金补贴,审核通过65位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申请。(史慧婷 黄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