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因规划设计条件调整原因,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关于晋江市P2019-36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补充公告。
一、对晋江市P2019-36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补充条款如下:
1. 地下室退让沿世纪大道一侧用地红线不少于10米。
2. 世纪大道道路红线往东、世纪大道和长兴路交叉口道路红线往南进深15米范围为现状城市绿化景观带(详见附图),不得设置围墙围护。项目施工过程中严禁破坏、占用、围挡该15米现状城市绿化景观带。若上述现状绿化带局部不足15米的,应与林业园林部门做好衔接,按城市景观要求予以补足。
3.社会停车位若设置在地面,则不得紧贴商业、住宅楼外墙设置,且不得设置在小区围墙以内。
4.3000平方米广场内应设置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绿化面积。
5.其余事项按《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晋江市P2019-36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晋自然资规[2020]6号)执行。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4月8日17时。
三、拍卖时间:2020年4月9日16时。
四、拍卖出让的其他事宜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