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2020年市级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申报日前开启,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产学研合作、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发、企业技术中心购置研发设备等项目,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辖区工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据悉,申报2020年市级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的单位应为在泉州市辖区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依法纳税的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在泉州市辖区内登记注册且会员主要为泉州市辖区内企业的行业协会。
其中,产学研合作、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发等研发类项目申报条件包括四方面:一是项目应完成研发工作并投入产业化,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发项目形成的技术成果已在我市行业内进行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二是项目能有效带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涉及的知识产权归属明晰;三是产学研合作项目原则上从2019年“省级技术创新重点项目”中“产业创新重大专项”市属项目库筛选产生;四是列入2019年“省级技术创新重点项目”市属项目库的企业均可申报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发项目(行业协会申报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发项目不受此条件限制)。
企业技术中心购置研发设备项目申报条件包括三方面:一是项目申报单位企业技术中心为2019年(含)前认定的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二是研发设备需为申报单位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后购置;三是购置的研发设备应取得全部产权并投入使用。
创新示范及质量标杆企业项目将优先给予支持
2020年市级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产学研合作、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发、企业技术中心购置研发设备等。
其中,产学研合作方面,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技术合作,鼓励实施以企业为主的产学研联合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是6·18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及市工信局组织的专场对接会上成功对接的项目,我市企业与港澳台有关科研机构以及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产业技术成果对接项目。该专项每个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补助;项目实施前被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8万元补助;项目实施前被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助。
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发方面,支持企业、行业协会按照国家战略和市场需求先行投入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和行业共性技术开发,重点是技术提升诊断工作中提炼的重大技术开发项目。该专项每个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5万元补助;项目实施前被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8万元补助;行业协会以及项目实施前被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补助。
企业技术中心购置研发设备方面,鼓励企业技术中心完善自主创新基础设施、升级研发设备,提高基础技术研发能力,对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在补助时间范围(从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内购置的企业技术中心专用研发设备,投资额(不含增值税)在100万元(含)以上或单台套20万元(含)以上,按不高于设备原值(不含增值税)的1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质量标杆企业、工业企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申报项目优先给予支持。
据悉,同一企(事)业单位符合多次享受市级资金奖励、补助条件的,当年度奖励、补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项目、研发类项目知识产权成果、技术中心研发设备已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财政性资金扶持的,不重复补助。(记者陈云青 通讯员苏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