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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将可家庭共济 7月起泉州与全省同步实行

发布时间:2020-04-29  来源:泉州晚报  

  记者日前从市医保局获悉,从7月1日起,泉州将与全省同步实行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扩大个人账户适用范围,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负担。

  所谓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等直系亲属的医疗保障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

  如何设立家庭共济账户呢?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说,需要在网上公共服务平台如闽政通APP、医疗保障公众号、小程序等进行操作,参保职工可从其个人账户中划出结余资金超过2000元的部分设立家庭共济账户,共济账户可用于支付门诊和住院费用、接种二类疫苗、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体检、缴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保费和其他符合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费用。家庭共济账户在全省范围内使用,共济关系可变更、取消,但不能重复建立。

  参保职工可根据家庭成员的医疗需求申请设立(变更、取消)家庭共济账户,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并签署家庭关系声明书,建立共济关系。值得注意的是,建立共济关系的家庭成员应为我省参加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员。(记者郭雅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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