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又严重影响城乡规划,昨日上午,泉州台商投资区拆除了洛阳镇白沙二村的一处“两违”建筑。
据了解,该建筑由白沙二村郑某某建设,占地面积约1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80平方米,现状为三层框架结构。经台商区土地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部门核查,该建筑无合法用地手续,也无合法基建审批手续,属于“两违”建筑。
上述“两违”建筑位于台商区城市规划区内,且位于白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台商区城市规划实施影响的违法建设。
在查实该建筑为违法建设后,台商区城市管理分局执法人员多次前往劝说郑某某自行拆除“两违”建筑,但其拒绝配合。昨天上午,台商区城市管理分局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继续实施“四重点、五部位、六先拆”的要求,组织对该“两违”建筑实施强制拆除。(记者许奕梅 通讯员刘锡颖 杨喜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