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2022年秋季市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各市直幼儿园招生计划、招生服务范围与去年总体一致,招生办法与去年相比作了一些细化和调整。
各市直幼儿园招生计划:
泉州幼师附属幼儿园210人;泉州市温陵实验幼儿园240人(井亭园区90人、东海园区150人);泉州市刺桐幼儿园150人(刺桐新村园区90人、崇福园区60人);泉州市丰泽幼儿园270人(丰泽新村园区120人、城东园区150人);泉州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90人;泉州幼高专附属东海湾实验幼儿园150人;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泉州市培蕾实验幼儿园)72人(含特殊幼儿、普通幼儿)。
市直幼儿园招生办法总体上是按照上个月出台的《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秋季中心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延续去年市直幼儿园招生政策,并作个别细化明确。
各市直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园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简称“三一致”对象),以及按国家、省市相关入学优待政策照顾的适龄幼儿。
“三一致”对象的具体条件:
1.适龄幼儿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2.适龄幼儿落户到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前。
3. 2021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在市直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新购房落户的(包括通过其他形式取得房产的),适龄幼儿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
4.市直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幼儿在该园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如果该住房过户时学位已被占用,须待占用学位的适龄幼儿毕业后,新购房家庭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该园入学。父母辈的房产过户给祖辈的,须待占用学位的原产权人的子女毕业后,原产权人的兄弟(姐妹)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该园入学。
如果本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三一致”对象采取以落户到本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时间先后或公开电脑派位(抽签)等办法录取(具体办法由各市直幼儿园自定)。
在招收“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后有剩余学位的,可以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抽签)录取等办法接收部分户籍在本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但不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市直幼儿园教育优待照顾对象招生办法总体延续2021年招生政策。其中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福建省优秀人才和泉州市第一、二类别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条件的适龄幼儿申请到市直幼儿园入学,按照省、市相关政策给予优待,根据幼儿园学位状况、高层次人才意愿等协调安排幼儿园接收入学。
市直幼儿园招生日程:
6月20日前各市直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公告;7月5日—7月6日,各市直幼儿园接受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幼儿、政策优待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报名登记(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于6月6日—7月5日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8月1日前,发录取通知书,招生工作结束。(记者曾聪虹 通讯员潘美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