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市住建局的消息,6月份以来,我市组织开展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梳理隐患清单,建立整治台账,实施分类整治,加强安全管理,力争2024年年底前完成全市自建房整治任务。
根据方案,此次专项整治分三步走:2022年6月至8月底,组织开展“百日行动”攻坚,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所有自建房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性合规性三方面的排查摸底工作,同步推进分类整治,有序消化存量。2024年年底前,力争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完善相关制度,坚决遏制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此次自建房排查新增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性合规性两方面内容。经营性自建房“百日行动”攻坚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建扩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涉及公共安全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根据风险程度,采取不同处置方式实施分类处置。
各县(市、区)将重点排查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拆迁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集镇区等区域,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的排查摸底工作。
排查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统一排查、分类整治,采取“村(居)组织业主自查、乡镇(街道)和部门排查、县(市、区)级复核、市级指导监督”的方式,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参与,全面摸清城乡所有自建房的结构安全性,同时排查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性合规性等基本情况,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排查结果将逐一归集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和国家相关信息系统,汇总自建房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性合规性三类隐患清单,实现五级协调联动和部门信息共享。
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由住建部门牵头推进结构安全性整治,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推进经营安全性整治,资源规划部门牵头推进房屋建设合法性合规性整治。
今后,自建房建设管控将更加严格。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必须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基建手续,并进行竣工验收。既有房屋改扩建方面,申请加层(总层数不超过3层)、装修改造(涉及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变动)、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应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后,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实施。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经营行业主管部门不得批准有关经营许可等手续。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
对排查判定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将通过退出经营、封房、加固、拆除以及进行结构安全鉴定等措施整治到位。(记者谢曦 通讯员林聪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