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今年以来,泉州市按照省住建厅统一部署,持续深入推进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专项整治工作,全市累计排查物业住宅小区1491个(次),责令整改企业289家(涉及物业小区473个),由县级住建部门对21个物业企业(物业小区)通报批评,通过网站、报纸等方式对外曝光。市住建局组织相关县(市、区)在市级信用评价中对涉及企业分别扣除信用分3分,对3家涉及违法的物业企业立案调查,对其中1家消极整改的企业罚款1万元。目前,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公共收益已存入7463万元。
侵占公共收益 小区物业被撤换
日前,鲤城区住建局接到群众反映,江南街道泉州市电子商务企业总部基地存在物业企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问题。接到信访投诉后,区住建局立即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小区自2019年1月至2022年6月的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开展审计,并联合江南街道办事处和鲤城区发改、公安、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对该小区进行专项检查。
据介绍,泉州市电子商务企业总部基地共有1160户业主,由深圳彩生活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管理,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主要来自地面公共停车费、公共部位广告费等,“通过审计和现场专项检查,我们发现该小区物业存在使用个人银行、微信账户收取公共停车场费用,未设置独立账户进行管理,未按照《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落实每季度公示工作等情况。”鲤城区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针对存在的问题,他们立即约谈该物业项目经理,督促其整改到位,并要求物业企业在完成审计后,限期内将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收益缴存至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据了解,该小区已召开业主大会决定重新选聘物业,并通过公开招投标重新选聘新物业进驻,深圳彩生活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退出管理,相关部门已要求其在限期内做好项目移交工作。
加强整改 小区公共收益公开透明
安溪县住建局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审计以及现场检查资料发现,三远江滨花园存在公共收益的支出使用未经业主大会表决的问题。经协调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业主委员会,该小区开始施行“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小区公共收益由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缴直接转存业委会,并由社区进行监督。整改以后,小区物业公司、业委会、居委会相互监督,积极配合,清点公共收益114.33万元。经业主大会同意,以及社区居委会的监督审核,公共收益用于江滨花园消防管网改造、垃圾分类场所设置、垃圾分类桶的配置,增设羽毛球场、体育器材,施划停车位等。整改后,小区的公共收益公开透明,业主满意度提升。
鲤城区住建局在开展整治工作中发现,御景嘉园小区存在未及时公示、移交公共收益,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收取公共停车位费等问题,立即组织检查人员开展整治工作。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物业企业2019年以来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经审计,泉州市金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将2019年-2021年6月30日结余公共收益76650元缴交至泉州市住建局公共维修资金专户。同时做好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公示公开,按照相关规定,坚持每季度将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在小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此外还做好公共收益缴交工作,根据规定,前期物业小区公共收益应缴交至专用账户,该公司及时缴交2021年7月1日-2022年3月31日公共收益17955元至市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多措并举 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市住建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介绍,我市接管物业小区的物业企业有577家,服务物业小区1328个。今年5月,该局联合发改等4部门印发《关于深化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的通知》,组织全市物业小区开展公共收益自查自纠。要求县级主管部门落实“四个必查”(对辖区前期物业小区、成立业委会但尚未移交公共收益的小区、省市级转办挂号的信访件、连续2个季度以上自查自纠上报公共收益为0或缴存记录明显异常的小区做到100%核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检查台账,加大抽查核实、处罚曝光力度,抓紧抓细抓实整治工作。目前,我市正组织第二轮自查工作,县级主管部门也正组织开展第二轮抽查工作,目前已抽查物业小区461个。
整治中,住建部门通过三举措引导群众参与:解读省市文件,在局官微及相关媒体解读文件精神;在局官方网站开设点题整治专题专栏,将整治动态及时上传;公布监督举报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同时,结合“民法典进小区”等活动,在小区内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提升群众对整治工作知晓率和参与率。全市累计收集问题(线索)516件,办结514件。
此外,还推动业委会自治监督,加快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推动8个县(市、区)(丰泽区、鲤城区、洛江区、开发区、晋江市、南安市、安溪县、惠安县)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审计,已对478个物业小区开展审计。(记者 吴志明 通讯员 蔡章港 赖良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