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台商投资区土地整治新增耕地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审议通过。该方案的出台将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台商区耕地占补平衡的主体责任,为做好土地整治新增耕地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实施耕地占补平衡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耕地保护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政策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台商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项建设用地的需要。目前,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严重影响和制约该区经济建设的发展。台商区要求各级各部门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土地整治新增耕地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土地整治新增耕地工作,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保障粮食安全,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为全方位推动台商区绿色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各乡镇人民政府担任土地整治项目业主,负责选定开发地块、签订地面物拆迁补偿协议、确定项目所需土地资源、立项申报、项目实施、项目管理、项目自验、验收申报、资料存档等工作,台商区鼓励各乡镇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与区属国有企业的合作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
为进一步加快土地整治新增耕地工作,提高乡镇的工作积极性,所在乡镇完成土地整治新增耕地,并在自然资源部系统完成备案后,台商区将按新增耕地水田26万元/亩、旱地20万元/亩、旱地改水田10万元/亩标准予以奖励,其中镇村分成比例为各50%,该费用为镇村开展产生新增耕地需要的全部费用,包括工程费用等。在项目立项后6个月内通过验收的,按新增耕地面积额外给予0.5万元/亩的奖励,超过9个月按0.5万元/亩进行处罚。(记者陈桂生 通讯员林其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