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户业主遭遇房屋顶楼或外墙漏水问题,向物业反映后却未得到妥善处理,因而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为此告上法院……安溪县人民法院法官对此案进行调解,物业同意配合协调解决漏水问题并撤回起诉,业主也答应在漏水问题解决后交物业费。之后,法院协调相关部门帮该小区申请专项维修资金,目前,建筑公司已开始进场维修,这场纠纷即将得以妥善解决。
房屋漏水拒交物业费 业主和物业起纠纷
今年2月,安溪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陈先生等人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时发现,案涉业主未能及时交物业费的原因在于,该小区一百多户业主遇到房屋顶楼或外墙漏水问题,业主屡次向物业公司反映维修需求,但均未得到妥善处理。
“漏水问题困扰我们很久了,下雨天漏得更厉害!”“问题不解决,我们是不会交物业费的!”……今年3月10日,法官在走访该小区时,业主们纷纷诉苦。
“房屋已过质保期,业主委员会不同意启用专项维修资金,我们也没办法。”在物业服务中心,物业公司人员也倒起了苦水。
大致了解情况后,法官组织社区、物业、业委会和业主代表召开现场座谈会。原来,该小区171户业主遭遇房屋顶楼或外墙漏水问题,业主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物业认为房屋已过质保期,向业主委员会提议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解决漏水问题,但业主委员会以维修费用应由物业及开发商承担为由不同意,矛盾愈演愈烈。经法官现场组织调解,业主陈先生等人答应待漏水问题解决后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同意配合协调解决漏水问题,并撤回起诉。
一份司法建议 促漏水问题得以解决
5月17日,安溪县人民法院向安溪县住建局发出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化解房屋漏水问题、合理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方面改进建议。
“这份司法建议针对性强,内容具体明确,及时帮助我们发现问题、找准问题根源。”接到司法建议后,安溪县住建局立即召集会议专门分析研究、部署工作、制定整改措施。针对房屋漏水问题,建议并推动社区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召开业主大会,及时申请专项维修资金对漏水的房屋予以维修;针对合理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问题,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大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鼓励业委会、物业积极申请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小区公共维修。之后,累计审批专项维修资金项目申请210万元。
在住建部门的有力推动下,8月25日,该小区物业公司就小区漏水维修工程对外发布招标公告。9月20日,某建筑公司中标漏水维修工程,并于10月16日开始进行维修。至此,困扰该小区171户业主的漏水问题即将得到解决。(记者 苏玮杰 通讯员 安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