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品质,市住建局近日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监管。
通知要求,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和受委托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对办理施工许可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和过程进行监督,对限额以下工程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原则上,项目施工周期内,现场监督检查次数不得少于3次。
为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积极性,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除原有使用功能外,“老旧小区改造监督调查电子二维码”新增了收集文明施工和施工安全方面意见建议的功能。改造范围内的群众可以通过扫描小区内的电子二维码反映改造意愿、改造成效、文明施工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问题。此外,广大居民还可通过拨打属地举报电话进行反映。(记者谢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