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排查千余家企业,整改率99.21%;召开整治试点现场会,分三类督导整治……日前,泉州市组织对我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督查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验收。记者获悉,我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开展以来,排查督导整改率高,分类整治针对性强,“三合一”场所整治取得实质性成果。
在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带队开展调研、检查,成立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三合一”整治办抽调公安、应急、工信、市场监管、住建、商务、城管、消防、供电等部门人员集中办公,协调各镇(街道)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采取“五包干”制度,形成了覆盖全面、职责明晰的镇(街道)、村(社区)、驻点干部三级管理体制。
切实排查,严格督导。行动中,全市排查“三合一”场所1019家,其中生产性场所505家,经营性场所514家,整改1011家,整改率达99.21%。同时,市整治办组成2个督导组,定量每日抽查督导15家“三合一”场所,对各镇(街道)“三合一”整治工作情况开展暗访督导,截至4月30日,督导组共检查“三合一”场所540家,占底数台账的53%。同时,督导检查形成闭环管理、挂账销号,强力推动灵秀港塘区域性“三合一”场所等21件督办件的整改落实。
分类整治,堵疏结合。在整治过程中,我市将“三合一”场所较难整治的情况分为三类:一是自建房部分出租用作小加工生产车间,房东自住;二是回批地建筑内设置生产车间和仓库的小工厂;三是沿街店面内房东自住。对此,我市初步形成《石狮市“三合一”场所整治过渡期相关工作措施》,实施分类指导整治。同时,我市在灵秀镇召开“三类场所”(自建房、回批地、沿街店面)整治试点现场会,为全市开展“三类场所”整治提供借鉴与遵循,提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服务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平稳过渡。
“三合一”整治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三合一”百日会战为基础,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专项排查,防止隐患回潮;从场所条件改造和加强物防技防两个方面着手,从根本上落实区域性“三合一”场所隐患治理;将“三合一”整治情况纳入市安委会督查内容,以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定期、定量督导检查,建立健全整治工作周汇总和月通报制度,实现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记者 林恩炳 通讯员 田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