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租来的,但生活不是。”这句话不知从何时起,成为一句“流行语”,并在住房租赁中被一些人引用。当然,这句话针对的群体主要是“租客”。而走在石狮的大街小巷,记者在一些房产中介橱窗外看到的,还有一“流行语”:“你和丈母娘之间的距离只差一套房”。而后者显然是想把“租客”变成“购房者”。其实,不管“租客”也好,“购房者”也罢,都是房屋中介市场中的消费者。为让他们消费得安心、放心,近日,石狮六部门联合开展住房租赁中介乱象专项整治,以整顿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租房买房,你找中介吗?
不管是租房还是买房,都是生活中的一件重要的事情。当你需要租房子,或者想买房子的时候,你会找房屋中介机构吗?
在一家汽车检测机构工作的小张来石狮四年多了,聊起租房经历,小张大倒苦水。据其介绍,刚来石狮时,他和一个老乡租住在一起,大约半年后,因为换了工作单位,租住地离上班地点比较远,他便想就近租间房子。
网上的房源信息确实多,他上网搜索后发现,新的工作单位附近有很多房子正在出租。这些房子大都配有室内外的图片,让人一目了然。看中其中一套房子后,他根据网上留下的联系电话与“房东”联系,但对方却告诉他,那套房子已经租出去了,不过旁边另外有一套差不多的,并表示可以带他去实地看下。
实地看房后,小张才发现,那房子离自己工作地点还有五六百米的距离,虽然不算远,却也不算近。而“房东”所说的“条件差不多”,其实与网上看到的那套房子比,不仅室内光线差些,配的电器也比较陈旧。不过考虑到租金相对便宜一些,小张便决定租下。在签合同、付钱时,他才发现,原来带他来的“房东”并非房东,而是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员。而网上所说的“免中介费”也是子虚乌有。那名业务员的解释是“网上发布的那套才有免中介费,其他房源都是要收中介费的,毕竟中介人员就是靠这来吃饭的……”
有了这次并不愉快的租房经历,小张在第二次租房时便选择“找熟人”。通过朋友介绍,实地看房,当面与房东洽谈,这样倒是省了一笔“中介费”。不过,“找熟人”租房有点“靠运气”,因为朋友不一定就会找到让自己满意的房源。所以在他看来,要让人放心租房,关键还是要让住房租赁市场规范、有序。就租房、买房是否找中介的问题,记者随机采访了身边的一些市民。从市民们反映的情况来看,“找中介”“找熟人”“网上找房”是人们租房、买房的三大主要渠道。相比较而言,房产中介在人们眼中还是比较专业,服务效率也比较高,但“痛点”则是不菲的中介费。据介绍,租房的中介费用一般是一个月的房租,该费用由租客与房东各自承担一半,或者约定由某一方承担;而买房的话,中介费用按成交价格的一定比例来计算,动辄数万元。也正是为了省中介费,一些租客、买房者往往都会先“找熟人”四处打听,没法找到心仪的房子后才会去找中介。而为了吸引租客们的注意力,一些房产中介则会在网上发布房源信息,并以“免中介,0费用”为噱头,事实上,当租客来联系时,得到的很可能是“房子已经出租”的答复。
通过不同渠道租房、买房可能会遇到不同的问题。不过记者也注意到,随着石狮住房中介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市民在租房、买房时倾向于直接找中介,其原因除了中介机构房源较多、服务相对专业外,也与“这样比较省事”有关。毕竟,不管是租房还是买房,都会遇到一些需要专业人士来解决的问题,以及各种各样的麻烦事,特别是买二手房时,过户手续较为复杂,委托中介机构去办理,无疑会省事许多。
六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
当然,中介服务让租客、买房者省事、放心,但并非全是如此,因为中介市场鱼龙混杂,一些“套路”“陷阱”让人防不胜防。事实上,当记者在网络上搜索石狮房源时发现,许多房源信息上虽然标注“免中介”,或者“个人发布”,但当记者点开浏览时却发现,发布者往往并非房东,而是中介经纪人。一些业内人士坦言,这类“免中介”的不一定就能免中介费,租客或买房者联系经纪人后,有可能和上文中小张遭遇“房源没了”一样。经纪人获得租客、买房者信息后,转而再推荐其他房源,或者经纪人可能通过“赚差价”的形式,在另一方面获利。
针对中介市场中的一些乱象,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银保监会泉州监管分局石狮监管组、石狮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文,决定开展石狮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
7月30日,记者从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此次专项整治的对象为从事住房租赁居间业务和托管业务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和网络信息平台,以及转租10套(间)以上的单位或个人。整治内容主要包括八类行为,即:发布虚假委托、虚假状况、虚假价格的租赁住房房源信息;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违规为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提供租赁住房经纪服务;对D级危房、违规装修改造房屋结构等存在建筑、消防隐患的房屋提供租赁住房经纪服务;住房租赁经纪机构撮合住房租赁过程侵占、挪用承租人租金,采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经营模式的住房租赁企业,没有在银行设立租赁租金监管账户,将租金、押金等纳入监管账户;通过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违规住房租金贷款业务,没有以经网签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为依据,没有做好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石狮住房中介市场的规模相对较小,在经过去年整治后,市场也相对比较有序。从日常监管及群众反映的情况来看,目前问题主要集中在“虚假信息”方面,主要表现为:编造房源信息,吸引租客、买房者上门后再推荐其他房源;房源虽然真实,但已经出租或出售后却没有及时撤下;部分房源信息不真实,价格标注“××万元起”或随意标注“学区房”。除此之外,也存在中介服务价格不透明、未明码标价等问题。
根据我市的专项整治方案,7月24日前为宣传发动阶段,7月27日前我市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要完成自查自纠工作。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全市已经有80多家中介机构完成备案,并根据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下一阶段,我市住建局将会同发改、公安、市场监管、银保监、网信等部门,对照整治内容,结合年度房地产市场“双随机”检查工作,对住房租赁企业进行检查。检查形式包括现场检查、合同抽查,对群众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的则进行重点检查,对违法违规中介机构将依法严查严处。
采访中,相关人士提醒住房中介机构,对外发布房源信息时应确保房源信息真实、有效,已经租、售的,应及时将房源信息撤下。同时,作为中介机构,赚的是“居间费用”,不得利用房东与租客、买房者信息不对称,通过加价转租等方式来赚取差价,更不能将目光盯上租客、买房者的租金、押金。
如何让市场更加规范有序?
住房中介市场关乎群众幸福感。如何让这个市场更规范、有序呢?据介绍,此次石狮六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其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行为,违规现象明显减少,投诉率大幅降低,基本实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服务好”的阶段性目标,并加快形成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推动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主体诚信、社会监督的住房租赁市场机制。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六部门中,住建部门牵头负责房屋租赁市场监管、行业主体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房屋租赁信访纠纷调解,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报送;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无照经营行为;银保监部门负责查处银行保险机构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的行为;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涉黑涉恶的中介机构、中介从业人员;网信部门负责协调处置相关主管部门通报的网络信息平台发布的虚假房源信息行为,对涉事网络信息平台依法处置;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对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违法违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工作。各单位涉及需移交其他单位调查处理的,按照职责及时函告移交。
记者了解到,我市住建部门正在推进的两件事:一是“实名公开”。主要做法是将备案的房地产中介名单及相关信息在网上公布,让中介市场的信息更透明,以便群众在选择中介服务时可以作出更好的选择。同时,通过建设系统加强行业监管。目前,石狮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及存量房挂牌系统、石狮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系统已基本完成各项功能建设,正在试运行中。二是“行业自律”。据介绍,我市住建部门正积极协助指导,推动石狮房地产中介协会的成立,以充分发挥协会力量,形成相关章程规定,促进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石狮的房地产市场也得到较大的发展,商品房市场和二手房市场的“联动”也在逐步形成,其中,房产中介机构对促进市场发展也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信息不对称、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等因素,使得中介市场存在诸多乱象。而要让这个市场规范、有序地发展,除了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外,一些业内人士也建议,在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完善中介机构信用档案,对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失信行为进行准确记录,并通过公示、曝光,发布警示信息等方式,让群众看得到、查得到,以此促进中介机构加强自身的诚信建设,通过诚信经营、规范经营,让群众放心、满意。(记者 林春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