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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买房置业指南 按揭中的房子也能买卖

发布时间:2015-03-18  来源:厦门晚报  

  陈先生因生意上急需资金周转,想把手中一处房产出售,已找到合适的买方,但是房子还在抵押中,陈先生自己无力还清贷款,买方担心有风险不愿意先付首付款替卖方还清剩余的按揭款,民间借贷费用高风险也大,后来听说市政务中心的住房担保窗口有开展二手房转按揭业务,无需先还清贷款,在抵押状态下也能交易过户,并且费用也不高,陈先生很快就办好了手续,解决了生意上的困难。

 

  1.业务简介

  购买二手房时,因卖方贷款尚未还清,房产仍抵押在银行,买方也需申请新的按揭贷款,通过市政务中心的住房担保窗口为买卖双方提供阶段担保,无需先还清卖方贷款,在抵押状态下交易过户,并帮助买房人申请新的按揭贷款,保障买卖双方的利益。

 

  2.申请条件

  只要满足以下条件,皆可申请二手房转按揭贷款担保:

 

  买方: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个人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3)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且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卖方: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个人信用良好,无严重逾期记录;

  3)卖方已取得产权证并抵押在贷款银行;

  4)卖方贷款银行同意该抵押中的房产办理交易过户;

  5)产权清晰,无查封,没有涉及其他债务纠纷。

 

  3.贷款额度及期限

  贷款额度及年限由银行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进行核算,最大贷款额度为购房总价的7成(购房总价按买卖合同价和评估价中的低者确定),最长年限+房龄≤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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