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集资改造预制板房,其停车位数量可以不受现行的停车标准限制,灵活设定。记者18日从厦门市规划委获悉,全市预制板房自主集资改造,将施行新的管理规定。
根据规定,自主集资改造,可自行决定预制板房是否增设电梯,改造后的房屋与周边建筑的间距也可不受现行标准限制。
预制板房车位数可灵活调整
称不上危房,却让住户“心慌慌”,从去年8月份开始,厦门出台新规,鼓励自主集资,改造全市预制板房。导报记者昨日从市规划委获悉,到目前为止,已有部分意愿强烈的居民与设计院沟通,开展前期设计工作。
同时,结合现有实际,厦门于近日公示了新的预制板房屋自主改造项目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根据新的规定,一方面,预制板房屋自主改造时,其与周边建筑的间距以及建筑退线,可以不受现行新建建筑的标准限制,但必须满足消防、市政、施工技术的要求。
车位数方面,根据不少市民反映,预制板房很难按照现有的停车位数硬性规定改造,为此,新的规定对此进行了调整。规划委相关人士介绍,目前,厦门按三类区域分级配置停车位,新建住宅则实施单独的标准,比如,位于市中心一类区域新建商品房、安置房项目,全户型严格执行一户一车位,其他几类区域住宅的停车位数也有严格标准,而预制板房在改造时,可以不受现行新建建筑的停车位标准限制。
可自主决定是否增设电梯
此次新公示的管理规定,虽然对预制板房改造的间距和车位数条件放宽,却对房屋改造后的日照条件作出了硬性规定。
记者从市规划委获悉,预制板房屋集中的区域内,自主改造及周边现有的预制板住宅,需保证每户在每年1月20日左右的大寒日时,至少有一个居室的有效日照不低于1小时,现有房屋日照条件低于该标准的,不得再降低。
同时,预制板房屋“插花”式布局的区域内,自主改造的预制板住宅,需保证周边现有的住宅,每户至少有一个居室在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低于3小时,现状日照条件低于该标准的,不得降低。
此外,新规还规定,预制板房屋自主改造时,是否增设电梯以及电梯形式,均由房屋所有权人自行决定,但四层及以上房屋需预留电梯井位置。同时,允许将底层架空层作为休闲场所,并列为公共建筑空间,计入地上总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单列,但不参与计算容积率,不作为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计算依据,不作为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给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