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导报记者从厦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了解到,共有132户经适房、保障房申请户申请以租赁方式进行过渡并获批。
据了解,经过选房户自愿提交申请,48户存量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户和84户存量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户未发现不符合以租赁方式进行过渡申请条件的情形,目前进入7天的公示期,若期满无异议,将按照规定确认其以租赁方式进行过渡到资格。
其中,有54户拟按保障性租赁房过渡政策进行过渡,30户拟按存量保障性租赁房过渡政策进行过渡。
不过,仍有2户存量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户不符合以租赁方式进行过渡的申请条件,申请被驳回,但仍保留原保障性商品房购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