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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对夫妻成首例享受二套房2%契税优惠纳税人

发布时间:2016-02-24  来源:海峡导报  

 

  距最新政策发布仅仅周末两天,昨天,厦门市地税局税收业务管理系统存量房新政系统顺利运行开票。市民王先生、赵女士夫妇成为首例享受二套房2%契税优惠的纳税人。

 

  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和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契税政策将个人购买住房契税优惠范围由家庭唯一住房,扩大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并不再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转让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由差额征收营业税调整为免征营业税。即: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不区分普通、非普通住房,一律免征营业税。

 

  19日下午,厦门市地税局第一时间召集有关处室召开专题会议,迅速对征收窗口人员加强培训辅导,同时,迅速组织人员利用周末时间修改调整征管系统,密切与厦门市房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进行沟通,确保2月22日文件生效之日,房产交易税收申报受理的政策运行。

 

  2月22日上午,厦门市地税局税收业务管理系统存量房新政系统顺利运行开票。市民王先生、赵女士夫妇成为首例享受二套房2%契税优惠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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