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市场的平稳健康,离不开多方力量引导,在城市决策者及房地产主管部门看来,维持厦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也需要“疏堵结合”形成的合力。
今年以来,我市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大力发展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之外,还多管齐下调控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抑制非理性拿地、投机性购房。
掀起“查房”行动 净化市场环境
为进一步净化我市房地产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今年以来,国土房产部门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巡查监管,严令禁止恶意哄抬房价、发布不实信息、制造紧张气氛,发现违规行为就严肃查处。
开展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
专项检查和治理
检查和治理对象为有在售商品房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承担商品房销售代理、营销策划的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营销策划咨询等中介机构
国庆假期开始,我市再次掀起“查房”行动——根据住建部、省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再一次开展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和治理。检查和治理对象为有在售商品房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承担商品房销售代理、营销策划的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营销策划咨询等中介机构。在各企业、机构自查自纠、主动整改的基础上,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联合发改(物价)、市场监督、规划、建设、城市执法等部门,组成联合巡查组,对在售商品房项目销售现场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不及时,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商品房项目,检查内容包括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预售行为,是否存在捂盘惜售行为,是否按照规定在销售现场公示有关证件及销售情况,是否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欺诈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每个项目检查完成后,检查组及时汇总项目(门店)各方面存在的问题,收集证据资料,第一时间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对违法违规的项目及时立案查处,给予曝光。
对联合检查发现的问题
进行通报和点评
对3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集中下发整改通知书。对36家未办理资质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
“11月10日,市国土房产局召开情况通报会,对联合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逐家逐条问题通报和点评,对3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集中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具体整改要求,按时整改。同时,对36家未办理资质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市国土房产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还将形成常态机制,巩固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成果。将继续推进部门联合,完善房地产市场秩序部门联动监管机制,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约束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经营行为。持续推动整改落实,组织回头看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和项目,特别是约谈过的,被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企业进行再次检查,重点查看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顶风违规。加强事前事中事后检查,在预售许可证审批阶段,对项目现场公示情况进行实地勘察;在开盘销售阶段,派员驻现场跟踪指导,了解销售情况;建立半月巡查制度,对各开发企业项目楼盘进行随机抽检。以示范带动中介行业规范化建设,按照行业管理标准要素,培育10家房地产中介示范门店,为广大房地产中介机构树立榜样,引导门店经营更加规范、更加有序。
行动
国庆假期开始
再次开展“查房”行动
根据住建部、省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再一次开展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和治理。
在各企业、机构自查自纠、主动整改的基础上,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联合发改(物价)、市场监督、规划、建设、城市执法等部门,组成联合巡查组,对在售商品房项目销售现场进行实地检查。
11月10日
召开情况通报会
市国土房产局对联合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逐家逐条问题通报和点评。
监管从严从紧 提高竞地门槛
近段时间以来,我市在房地产市场监管持续呈现从严从紧态势,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度抑制投机性购房、非理性拿地。在前几轮土拍会上,竞地门槛都有所提高——土地出让金方面,要求地块成交5个工作日内即应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和履约保证金;住宅户型面积限制性方面,要求出让项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户型的住宅面积应占地块总住宅面积的70%以上;开竣工时间方面,要求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完成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对因自身原因逾期开竣工的用地单位征缴违约金,依法依规对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浪费的用地单位征缴土地闲置费;购地资金审查方面,联合银监部门加强对开发商购地资金来源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同时制定《厦门市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利用“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将存在闲置土地行为的、严重违反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行为的土地使用权人列入土地市场黑名单,限制参与新的土地竞买。市规划、建设、行政执法等部门加强联动,对房地产项目开发实行全过程严格监管,防止开发企业偷面积违规建设变相牟利等现象。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接下来的土地出让中,拍卖方式有了较大变化,采用“限地价、竞配建”方式拍卖出让,即不设拍卖底价,当拍卖竞价达到竞价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竞报无偿移交政府的居住建筑面积。
从提高竞地门槛到改变土地出让方式,接连出台的新举措体现了我市对严控房价的决心以及对民生问题的关切。国土房产部门相关人员表示,良好房地产秩序离不开各方面的共同维护,一方面市民购房须量力而行,切忌盲目跟风;另一方面开发企业须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严格控制拿地风险。接下来,我市还将持续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变化,做好调控政策储备和实施,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抑制非理性投机需求,保障刚需群体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行动
●提高竞地门槛
例如,在土地出让金方面,要求地块成交5个工作日内即应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和履约保证金;在住宅户型面积限制性方面,要求出让项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户型的住宅面积应占地块总住宅面积的70%以上。
●改变土地出让方式
采用“限地价、竞配建”方式拍卖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