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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有了用地分类“双语词典” 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19-08-02  来源:厦门日报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对应表》出台,使原规划、国土部门使用的地类标准可对应转换,方便企业办事,优化营商环境

 

  我市有了用地分类“双语词典”!近日,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对应表》(后简称《对应表》)正式出台。

  《对应表》将原规划、国土部门使用的地类标准进行对应转换,不仅有利于机构改革后规划国土部门职能整合得以进一步加强、一体化谋划,促进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有序衔接使用,还将实现“一套标准对外”,方便企业进行审批流程办理,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我市抓招商促发展大局。

 

  为什么编制?

  建立两套标准之间的对应转换途径,方便企业办事

 

  今年3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挂牌成立,开启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和统筹的新时代。随着机构改革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我市从土地前期开发、土地收储到土地出让的各个环节与规划管理正在实现密切衔接,并通过盘活存量及低效用地等方式,进一步撬动土地活力,为一系列招商引资项目提供要素保障,加速项目落地。

  “但在实际融合过程中,我们发现原规划、国土部门地类标准的差异,给机构改革后一系列审批管理工作带来制约与不便。”市资源规划局相关负责人指出,从前,原规划、国土部门出于对各自业务的要求,在土地分类上分别以《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作为行业技术标准。前者主要按照土地使用方式进行划分和归类,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用地统计等工作。后者主要按照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进行划分和分类,适用于土地调查、规划、评价、统计、登记及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但是,由于分类标准和适用范围的区别,两个地类标准无论在分类体系还是在表现形式上都有一定的差异。标准的差异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出现同一块土地在不同的文件中有不同的地类名称,不仅为审批改革工作带来不便,还给办事的企业带来麻烦。

  市资源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举例,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是我市的一条千亿产业链,众多国内外知名的软件企业选择在我市“筑巢”,但由于相应的用地在国土分类上为“科研用地(软件及研发用地)”,规划分类上未有明确的分类对应,因此在竞拍用地、办理用地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环节,不少企业常因这两套标准而一头雾水,增加了企业的办事成本和负担。

  “数据标准所产生的技术鸿沟,亟须建立起两套地类标准之间的对应转换途径来打破。” 市资源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有什么用途?

  一套标准对外,方便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衔接使用

 

  《对应表》的出台,意味着因原规划、国土部门地类标准差异而产生的种种不便与矛盾,将迎刃而解。

  记者看到,在《对应表》中,《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进行了对应,并以表格形式呈现,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主序,城乡规划用地分类与之匹配。之后,土地出让、土地划拨、核发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土地调查、土地登记的土地类别,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执行。涉及需与规划用地分类衔接的,将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对应表》进行转换。

  市资源规划局相关负责人指出,用地分类对照标准建立后,从项目审批开始即明确所批土地在两套土地分类中的具体指向,在后续的土地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土地登记等一系列业务中将不再出现审批文件地类名称矛盾或有歧义的情况,将实现一体化谋划、“一套标准对外”,为机构融合奠定基础的同时,也将极大方便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衔接使用。(记者 袁舒琪  通讯员 李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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