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一族”注意!租了房子,记得及时做网签备案!在厦门,完成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承租人可以享受诸多权益。
市住房局近日印发实施了《加强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行为,加强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昨日上午,市住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相关具体规定和举措。
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
备案责任主体 应将房源信息上传服务平台
通知要求,在厦门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开展房屋租赁活动,应在规定期限内将房屋租赁合同通过“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进行网签备案登记。
通知还明确了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责任主体,规定通过房屋租赁企业成交的,房屋租赁企业是责任主体;房地产经纪机构或经营范围包含房屋租赁经营范围的物业公司促成交易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物业公司是责任主体;租赁双方自行成交的,出租人是责任主体。
房屋租赁网签备案责任主体,应当将房源信息上传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同时,若有新入市的租赁住房项目,要及时向租赁交易服务系统申报、公示相关项目及具体房源信息。
网签备案责任主体的房源信息,应通过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发布,以保证租赁房源的真实性、合规性、有效性。通过升级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我市实现共享房源数据,对于具备信息化条件的网签备案责任主体,可通过数据接口方式,直接将房源信息上传到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及时对外发布,同步完成备案工作。
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200多个网点可打印凭证
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围绕创新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培育市场主体、加大市场供应、强化平台建设、完善配套政策等试点内容取得了较好成效。
今年8月起,市住房局全面承接我市房屋住房租赁网签备案工作,具体事务由市房屋事务中心负责。该公共服务事项已分别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及同安、海沧、翔安、集美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截至10月31日,系统已完成租赁合同备案3.2万份,已备案房屋面积1265.68万平方米。
秉持着“服务型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理念,市住房局竭力打造便捷服务系统为市民办理住房租赁网签备案提供支持。市民既可在线上系统办理,也可到线下各窗口办理,现已在全市实现“线上+线下”全面覆盖。线上办理备案,租赁双方可登录“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填写备案基本信息和人脸识别等流程后,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线下可前往岛内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C厅33号窗口及岛外市房屋事务中心驻各区工作站办理。到窗口可办理的业务包括:房屋租赁初始、转租、变更、注销登记等备案业务,租赁双方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权属证书、租赁合同等材料。
租赁合同备案办理完成后,会形成相关的房屋租赁电子凭证,市民如需打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可到窗口或就近到各区“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打印。全市共有200多个服务站网点,只需要搜索微信小程序“厦门e政务”,点击“站点地图”,找到离自己最近的服务站刷脸和身份证就可直接打印。
租客可享多项公共服务 租赁企业则享信用红利
据了解,我市在2017年7月被住建部列为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又在今年7月通过竞争性评审,顺利成为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示范城市,获得3年24亿元的中央财政支持资金。这对我市“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建设来说,如虎添翼。
但长期以来,由于承租双方对房屋租赁网签备案参与度不高,我市合同备案率整体较低,长期处于10%以下。
市住房局出台《加强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是为了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政府对于住房租赁市场的服务和引导,也为全市住房租赁市场的有效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同时,这一通知有利于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完成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承租人还可以享受各级政府提供的各种基本公共服务和税收优惠政策。承租人可申请办理居住证、按规定享受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或申请入学积分和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儿童保健、传染病防控、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
对于中介机构、租赁企业来说,完成租赁房源和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不仅使房屋交易服务得到政府法律法规的保护,还可通过数据共享的方式与政府其他各相关部门及多家金融机构进行互通互联,在住房交易服务系统推广房源,根据信用体系管理享受信用红利。符合条件的租赁企业,还可以根据《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厦门市促进住房租赁企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享受相关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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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升级上线 多种方式快捷登录
今年1月,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升级上线,系统实现全过程监管、全方位核验、“一站式”服务,“找房-签约-支付-备案-评价-投诉”均可在线上完成。
系统设有多个入口,租客可通过厦门市住房局官方网站、“租房直通车”手机App、支付宝生活号、微信公众号等路径访问,并可使用“i厦门”账号、手机号、微信号等多种方式快捷登录后享受一站式便民服务。
截至今年10月31日,系统发布租赁房源30万套,当前处于挂牌状态的有7.1万套;系统浏览量累积达206万人次。
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发挥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引导和调动作用,通过“新建一批、改建一批、盘活一批”方式新增租赁住房,构建供给充裕、租金平稳、租期稳定、主体多元、服务规范、机制完善的可持续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满足我市新增市民的住房租赁需求,进一步增强市民居住幸福感。
(文/记者 高金环 图/陈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