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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城乡居民住房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发布时间:2022-08-04  来源:海西晨报  

  让来厦稳定就业新市民“有得住”,让在厦无房青年骨干“买得起”,让来厦无房高层次人才“住得好”……昨日,由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主办的“牢记使命 奋斗为民”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局专场举行。厦门市住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勇,市住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叶德传出席并发布有关情况。

 

  据了解,近十年来,市住房局紧紧围绕“住有所居”目标,不断推动住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贡献住房力量。

 

  形成符合实际的住房体系

 

  近十年来,厦门基本形成一整套符合厦门实际的住房保障体系和人才住房体系。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基本”。通过实物方式,累计保障3.86万户住房困难家庭,并给予租金补助12.29亿元;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1112.36万元,累计保障1.58万户(次)。

 

  在厦重点行业企业员工“有得住”。2016年以来,把符合条件的在厦稳定就业无住房职工,纳入市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面向重点企业和公交、环卫等城市基础服务人群,推出116个定向配租批次,解决2万多名无房职工居住问题。

 

  来厦青年等新市民群体“租得上”。去年以来,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保障新就业大学生、青年人等新市民群体。累计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27万套(间),有效解决8万多新市民住房困难。启动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政策,已为两批1.76万名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发放6468万元租金补贴。

 

  各类人才留厦“住得好”。分类保障高层次人才、骨干人才、“三高”企业骨干员工等各类人才住房需求。

 

  “住有所居”问题基本解决

 

  市住房局通过多种方式,有力促进厦门住房市场健康发展。其中,城乡居民住房需求基本满足,房地产竣工面积累计4423.34万平方米,至2021年,全市住房总量达130万套;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5.3平方米。租赁住房供给不断扩大,总量达72.78万套、194万间,城乡居民“住有所居”问题基本解决。

 

  住房公积金业务成效明显

 

  十年来,厦门住房公积金业务成效明显。从住房公积金缴存看,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金额增长363%,缴存余额增长236%。

 

  从住房公积金提取看,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金额增长469%。从住房公积金贷款看,发放户数及贷款余额分别增长92%和314%。我市住房公积金累计支持职工购建房超1000万平方米,为职工节约利息支出超300亿元,有力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

 

  着力解决民生关切问题

 

  近年来,市住房局坚持以政策创新突破,促进倾向性、方向性民生问题解决,不少政策措施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如在全国率先实现数字人民币住房公积金贷款应用场景,在全省首推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异地贷款业务等。(记者 叶子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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