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厦门全市每千人口将拥有4.5个三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这意味着,今后有更多孩子能够就近托育——近日,市资源规划局发布《厦门市托育服务设施配置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要求新建住宅区必须按照一定标准配置托育服务设施。
根据《导则》,我市将重点保障新建居住区托育服务设施配置要求,鼓励用人单位在工作区开设规范化的托育服务设施,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通过存量服务功能变更等方式,参与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同时规定在完整社区营造、一刻钟生活圈营造的建设项目计划中,有关单位要明确托育服务设施的建设内容。
《导则》明确,在完整的一万人管理单元内,应保证每个万人管理单元的托育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总量不低于900平方米。优先考虑在社区服务中心内设置建筑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的托育服务设施,其他用地(含居住商业、办公、工业等)中托育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总量不低于300平方米,若在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托育服务设施规模不足,应在本管理单元内其他用地进行指标平衡。
《导则》鼓励各级政府(区、镇街),通过购置、置换、租赁以及旧城改造、存量房建筑功能变更等方式,解决居住区或办公区托育服务设施不足问题。存量房建筑功能改造为托育服务设施的,将免于办理规划条件变更、工规证等审批。而针对新供地项目的托育服务设施,要求其与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验收。(记者 袁舒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