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修订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23年版)。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工作预计本月下旬组织开展,经过认定的市级高层次人才,可对应“留厦六条”相关条款享受子女就学、配偶安置、医疗保健、个税奖励、购房租房等优惠政策。
新标准进一步扩大高层次人才认定范畴。包括进一步降低年薪限制、提级认定“专精特新”企业人才、新增重点产业人才认定和支持企业自主评才用才等条款。
据了解,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分为四类:A+(杰出人才);A(国家级领军人才);B(省级领军人才);C(市级领军人才)。根据标准,A+类(杰出人才)要求最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图灵奖、菲尔兹奖、普利兹奖、邵逸夫奖等国际著名奖项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美国、日本等科技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入选者;国家级重大引才计划顶尖人才和创新团队项目入选者;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2020年版)特级人才入选者;经市委人才办按程序研究确认,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具体标准可登录厦门党建e家网站查看。
2022年以来,市人社局进一步优化人才认定流程,延长了高层次人才申报周期并增加了人才认定评审批次。评定两批次高层次人才1819人,高层次人才引进评定数量同比增长近两倍,发放人才购房(租)补贴9858.23万元,同比增长15%。
如何申报
用人单位可通过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填报,填报方式:登录市人社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网上办事大厅账号,选择人事人才项目中的“人才类型确认”系统,按要求填报并扫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记者 吴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