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思明区将调整引进教育人才住房补贴,进一步加强该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营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此次调整,将《思明区引进教育人才住房补贴办法》中第四条“给予引进教育人才1500元/人·月的住房补贴,补贴年限5年”调整为“对引进教育人才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2500元和2000元的住房补贴,补贴年限5年”。
已经申请补贴的教育人才,尚在补贴年限内,剩余补贴年限可享受新的补贴标准。新补贴标准自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详情可咨询思明区教育局。(记者 戴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