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人脸认证、新增信用展示功能、自动弹跳风险提示……近日,市住房局对存量房网签交易服务管理系统进行升级调整,新系统将于3月6日正式上线运行。新系统上线后,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流程将更加规范,买卖双方权益将更有保障。
【亮点】
人脸识别确保双方身份真实性
此次系统升级加入了买卖双方的移动端身份认证功能。经纪机构通过网签系统发布房源时,卖方要通过手机App进行人脸识别认证确认,方可对外发布;经纪机构协助网签交易合同时,也须由买卖双方当事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确认后,方可提交。
升级前,交易网签基本由经纪人员通过电脑端进行操作,存在潜在交易风险。
升级后,经纪人员发起网签,买卖双方通过手机端登录i厦门App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对房屋交易网签的相关事项进行确认,再上传房屋网签相关信息。
经纪人员信用情况直观显示
新系统新增信用展示功能,可让买卖双方更直观地看到经纪人员信用情况。
买卖双方经认证登录交易服务合同网签系统后,经当事人授权同意,系统会向其推送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的行业信用评价情况。
这项功能不仅能保护买卖双方权益,也能督促经纪人员提供诚信、规范服务。
系统告知功能让交易更透明
新系统在重要环节增设告知功能,经纪机构进行交易网签时,系统会根据实际情况,向各方推送相关信息、提醒告知。如,买方购房资格初审结果以及房产限制信息(限售、抵押、查封、权属异议登记、行政机关协助执行等),并根据相应情况提示交易风险。
人脸识别+信息推送风险告知,能够避免买卖双方落入存量房交易的坑,避免如问题房源、炒房客等损害双方权益的风险。
经纪机构引导直接申办“带押过户”
目前,我市可实现同一银行之间的“带押过户”。新系统中也有相应操作功能,即“权属转移及抵押登记合并办理”功能模块。市住房局已发布通知,要求交易房屋在监管银行尚有未结清抵押贷款的,各经纪机构要积极引导并协助交易当事人申请权属转移及抵押登记合并办理,减少当事人的交易成本。
【提醒】
通过经纪机构进行交易
须先提交居间服务信息
通过经纪机构进行存量房交易的,须先提交通过经纪机构居间的相关信息,由系统直接读取到网签买卖合同,再进行网签。
居间服务信息的填写,是经纪机构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的前置环节,经纪机构未进行居间服务合同网签的,无法进行后续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只有在经纪机构被取消网签资格和未通过中介自行成交的买卖,方能通过交易网签服务窗口直接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
凡是依法登记成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均可向市住房局申请网签资格。若有经纪机构提供居间服务,却未引导交易双方当事人提交居间信息,直接引导至交易网签服务窗口进行网签的,可能存在三种情况:一是经纪机构虽有网签资格,但存在不规范经纪行为,故意不提交居间服务信息以规避监管;二是经纪机构被取消网签资格;三是经纪机构是未进行工商登记的“黑中介”。
为保障权益,通过经纪机构交易的一定不要遗漏提交居间服务信息环节。(记者 高金环 陈歆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