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推出两批次市级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在厦稳定就业的无住房职工,由职工所在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或“承租单位”)作为申请单位统一申请房源。
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集团”)公布了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第十批、第十一批租赁方案。根据方案,房源以成套的方式办理承租或退租,由承租单位作为集体宿舍安排符合条件的职工入住。
申请单位须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通过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平台(网址:www.xm-gzf.com)向安居集团下属子公司厦门住房租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房租赁”)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具体事项可拨打电话0592-968383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的8:30-11:30、15:00-17:30。
厦房租赁将根据方案要求,在申请受理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核,审核结果将在安居集团官网及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平台进行为期3日的公示。申请单位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厦房租赁提交书面复议材料。
如发现租赁活动有违反规定行为的,社会各界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安居集团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592-5908191。
●2023年第十批市级公共租赁住房
房源:雍厝公寓项目,房型为一房型,共计房源260套
租赁期限:3年
申请时间:12月4日至12月7日
审核时间:12月8日至12月11日
摇号时间:12月15日
●2023年第十一批市级公共租赁住房
房源:洋唐居住区B05地块、后吴公寓、坑坪公寓、海新阳光公寓、后溪花园项目,共计房源586套
租赁期限:3年
申请时间:12月4日至12月11日
审核时间:12月12日至12月17日
摇号、选房时间:12月18日至12月20日
参与单位集体申请的职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厦无住房且未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优惠政策(含新就业大学生“五年内五折租房”租金补贴);
(二)申请职工应当与申请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用工关系的合同,且在申请单位缴交社保,社保归属地为厦门市。(记者 高金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