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漳州市商务局、住建局、发改委、文旅局、税务局、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漳州市个人消费发票抽奖活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为提振消费信心、助力经济全面复苏、提高公民纳税意识、激发消费潜力、惠及广大群众,于5月30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你消费、我买单,亿元奖励等你拿”个人消费发票抽奖活动,全市财政统筹安排奖励资金总额1亿元。
此时间段内,个人消费者在漳州购物、住宿、餐饮、文娱、旅游、住房领域发生消费取得的发票,由市税务局将“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导入抽奖系统后,由有关部门组织随机抽奖。(记者 张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