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城一品、三盛碧水湾、瑞祥花园,如果有人和你提起这些个楼盘,你的脑海中可能漂浮着诸多问号:“这都是个啥地方?”这些乍一看十分陌生的名字,其实都是楼盘的备案名,不少楼盘还有另一个名字,叫推广名。如果告诉你,翰城一品就是悠乐社区,三盛碧水湾就是在售项目三盛璞悦湾,瑞祥花园就是禹洲城上城,是不是有种“原来是你”的感觉呢?
为什么一个楼盘会有多个名字呢?备案名和推广名有什么不同?又为何要分开取名呢?
一盘双名曾经很普遍
这个话题要从备案名和推广名的定义说起。这两者的区别,可以用艺人的本名和艺名来理解。
所谓备案名,是开发商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报批时使用的名称。一旦开发商通过审批,取得预售证,并在主管部门的官网上进行公示,楼盘备案名就正式确定,无法改变。对购房者来说,备案名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名字,不动产权证上的名字,就是备案名。
不过,给项目取名字有严格的规定,达到什么规格才能叫什么名。但全按照规定来,再怎么费心思,名字看起来还是显得“过分朴素”了。这时候开发商就需要像包装艺人一样,给项目取一个华丽的“艺名”,这就是推广名了。推广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天马行空,开发商为了项目大卖,一般都会取一个信达雅的名字。待销售推广结束,项目清盘,推广名就完成了历史使命。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一盘双名是很普遍的现象。但是两个名字不方便记忆,又容易混淆,难免给购房者造成一些麻烦。并且,中国住宅项目的命名有一段“过度洋化”的时期,“卡达凯斯”“帕提拉”层出不穷。去年6月起,广东、宁夏、山西、浙江、山东、四川等省份开始了不规范地名整治,首要整治的就是不规范的楼盘名,有些地方甚至要求宣传广告和标准地名一致。有些地方地名中的皇廷、御府、帝都、王府等带有封建色彩的名称也是整治的重点之一。比如南京有个项目叫“应天府”,用“府”不符合当地规范,后更名为“应天园志”;南京保利金地贝克湾项目因“贝克湾”有点洋化,已更名为“湖岸佳苑湖光晨樾”。
福建出台办法规范命名
福建省也有两份文件严格规定了建筑项目的命名规则。一份是福建省政府出台的《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另一份是福建省民政厅及省标准化院共同起草的福建省地方标准《人文地理实体地名通名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于2017年通过审定。
《办法》明确了建筑物、住宅区的命名必须先备案审核,名字要符合规定,不然得改。
《办法》第二十条明确,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的命名,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前,将拟用名称向市、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市、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备案时,对备案的建筑物、住宅区名称不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建设单位或者产权所有人更改。而《规范》则对住宅区地名通名作出了明确规定。从2017年起,建筑物、住宅区的命名都要按着《规范》来。例如,按住宅区的区域位置、规模和特点,住宅区可选用“小区”“园(花园、苑)”“别墅”“山庄”“公寓”“寓”“宅”“庭”“居”“台”“院”“舍”“庐”“邸”“轩”“亭”“府”“新村”等做通名。
此外,根据住宅区的环境、档次、景观设计和设施水平等特点,可在通名前加简约、贴切的修饰词,丰富所指称地理实体的意境,但仅限增加一个字,如“名墅”“华庭”“丽舍”“雅筑”等。
不过,《规范》规定,住宅区地名不得使用“国”“邦”“州”“市”“区”“县”“镇”“乡”等历史或现今行政区域地名通名作通名,也不得使用“岛”“洲”“海”“门”等自然、人文地理实体地名通名作建筑通名。
每个通名都有相应指标
可用做通名的字眼,在实际使用过程中都有一些具体的标准。换言之,可不可用某个字,还要按照项目的具体指标来定。
一般来说,“小区”用于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且具有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住宅区。这类命名在早些年比较常见,如华元小区。对开发商来说,“小区”做后缀实在是太过“朴实无华”了,因此新项目越来越少采用。
“园(花园、苑)”用于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绿地率≥40%的住宅区。如龙文区在售项目华艺水晶花园用地面积为17693.43平方米,绿地率约44%,叫做“花园”没毛病。花园这个通名使用率极高,漳州还有各种花园,如早期的水仙花园,近期的悦港花园、荣昌花园、惠民花园、金峰花园等。不过,“花园”实在是太过普通了,现在极少有新项目会用这个通名。
目前开发商比较钟情的是“寓、宅、庭、居、台、院”这些字眼,这些用于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20000平方米,或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的建筑物(群)。比如万科城玖龙台用了“台”字,这个项目的占地面积为44201平方米,超过了规范中占地以内20000平方米的范围,但它建筑面积151408.67平方米符合超过50000平方米的规定,用个“台”字是可以的。再比如建发玺院用了“院”字,这个项目体量也不小,占地面积4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5900平方米,建筑面积这方面符合规定,因此这个名字也是很OK的,兼具实用性和美观性。
还有一些针对性较强的通名,如“墅”“山庄”“公寓”“舍”“庐”“邸”“轩”“亭”等,在漳州使用率比较低。“墅(别墅)”用于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绿地率≥50%,且以低层住宅楼为主的园林式住宅区。“山庄”用于依山而建,环境优雅,以低层建筑为主的住宅区或以休闲娱乐为用途的建筑物(群)。“公寓”是公建性质,公共设施齐全、提供物业管理和相关服务的高层住宅楼或占地范围较小的住宅楼群。“舍、庐、邸、轩、亭”用于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或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的建筑物(群),不过除了“邸”之外,这几个字都太过清肃,使用率也很低。
业内人士表示,现在的开发商在命名方面都较为谨慎了,一方面要参照规定,一方面要避免重复,还要注意备案名和推广名尽量一致,取个好名着实“太难了”。不过目前项目命名有个新趋势,现在也不一定非要用一些表示地名的通名,取一个响亮的名号就好了,比如“印象西湖”“璀璨滨江”“锦绣碧湖”等,既有本地特色,也方便记忆。(记者 张 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