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高新区下属国有企业漳州圆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台《公司国有房屋减免租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对外发布,初步测算将减免承租人房屋租金约160万元。
《方案》提出,根据漳州市财政局、漳州高新区财政局出台的有关国有房屋减免租金文件精神,坚持“应免尽免、应免快免”,切实加快减免房租政策落地。
根据《方案》,本次减免对象为承租公司及下属公司国有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标准为2022年免除3个月租金。《方案》明确,存在间接承租情形的,转租人不享受本次减免政策,相关单位要确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终承租人;2022年实际租期小于应免除租期的,按实际租期予以免除。
圆新建设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承租人需减免租金的,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向公司(出租人)提出书面申请,符合减免条件的,根据双方已签租赁合同,签订减免租金协议,并报送漳州高新区财政局备案。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承租的,符合减免条件的,可直接在租赁合同内予以减免。对于已交或尚未交纳租金的承租人,上述减免租金从下期应交租金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