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如何进行维权?
闽南房产网解读。
我元旦的时候已经装修了,但是经过雨季我发现顶部有漏水现象,南侧墙壁也有漏水。和物业够通了两个多月,好不容易去修了一次 结果比原来漏的更厉害了,请教大家我应该去哪里讨回我应有的权益??
您好:根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可见,如果你家的房子在保修期内,应该由施工单位进行保修,你可以和开发商进行联系,由开发商对渗水部位进行维修